今年2月12日,最高人民法院明確表示,餐飲行業中的“包間設置最低消費”屬於服務合同中的霸王條款。昨天,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致電滬預防癌症心得上蘇浙總會、雍福會、厲家菜等餐廳,發現這些知名酒店、餐廳仍堅持設置‘包間最低消費’,公然違反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。
  蘇浙總建築設計會:4000元
  浦東國金中心的蘇浙總會,是一家高檔餐廳。昨晚,記者致電蘇支票借款浙總會,對方稱包間最低消費4000元。對於高院明確的不應設置“包間最低消費”,蘇浙總會不以為然。
  雍福會商務中心:每人500元
  永福路上的雍福會,以前是外國領事館。記者致電雍福會,工作人員解釋,雖然知道高院出台的規定,但他們仍收取包間最低消費,每人500元。“這是公司的規定,預防癌症心得我們沒有辦法……”工作人員這樣說道。
  厲家菜:每人680元
  說起厲家菜,那是赫赫有名:這是清朝同治、光緒年間內務府大臣厲子嘉後裔的私房菜。御膳房的菜單都由厲子嘉審批,每次看過他都牢記在心,晚年整理出一套菜譜。昨晚,記者致電黃浦區厲家菜,對方稱包間每人最低消費680元。對於新規定,他們稱,目前仍會收取最低消費。
  晶浦濱浦:人均600元
  晶浦會思南公館店、濱浦匯兩家餐廳,一家坐落在思南公館,一家瀕臨黃浦江,情調優雅,深受食客喜歡。昨晚,記者分別緻電這兩家高檔餐廳,對方均表示,包間要收最低消費,人均600元左右。對於最高法的規定,他們顯然“很不適應”。有食客表示,這兩家餐廳環境優美,但正是因為高昂的包間收費,多少掃了些享受美食的雅興。
  [律師說法]餐廳違法
  昨晚,記者致電新華律師事務所,連晏傑律師表示,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已明確,餐飲行業中“包間設置最低消費”屬於服務合同中的霸王條款,是餐飲行業利用其優勢地位,在向消費者提供餐飲服務中作出的對於消費者不公平、不合理的規定。按照此規定,蘇浙總會等高檔餐廳收取包間最低消費,屬於“霸王條款”,已違反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。消費者可以依據上述法律規定,請求人民法院確認“霸王條款”無效。
  本報記者屠仕超王勤儉
  (原標題:數家餐廳仍設“包間最低消費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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